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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话武侠之:丐帮的退休制度

闲话武侠之:丐帮的退休制度

闲话武侠之:丐帮的退休制度
王怡

武林代有才人出,江湖儿女日减少。
能够雄据武林,垂治天下,真正万寿无疆的千年政党,只有两个。一个是庙堂之上的执政党--少林寺,一个是处江湖之远的在野党--丐帮。能够保守技术秘密,长治久安,实现可持续性发展,自然是各有法门了。我今日单单只说那丐帮窜起于草莽之中,能够长期和武林中的主流意识形态形成二元对峙,坚持社会正义和草根立场,防止江湖的自由化倾向,除了其人多势众,耳目又遍布天下,与别家隐居深山老林的团体相比,有信息不对称状态下的优势。更重要的,就是这个帮会在演进之中,渐渐形成了有自己特色的,与波斯西域等异邦不同的退休制度和政治格局。

比如自由化倾向严重的星宿派。那丁春秋老怪坚持领袖人物的终身制,行政首脑(大师兄)则搞什么唯力是举的轮流制。通过武功进行残酷的竞选,谁的武功高,谁就可以倒阁,自己上台。这种物竞天择的市场经济,就显出其道德沦丧的弊病。使星宿派失去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内阁不稳,纪律涣散,在关键时候就不能集中精力办大事。果然就逃不脱覆灭的命运。

丐帮不同。丐帮不搞领导干部终身制,但也吸取了像星宿派那样的教训,决不照搬那些换届选举的过场。所以第一,丐帮的帮主不是论"届"、而是论"代"。像黄蓉就是第十九代而不是第十九届的帮主。第二,新帮主的产生乃是由前任帮主择贤而定。这个政党苦大仇深,比较看重道德人品。武功当然也重要,但只要选定了你,将只传帮主的降龙十八掌和打狗棍法倾囊相授,还怕你武功不行吗?所以不是你武功好就能当帮主,但当了帮主自然能让你的武功好。简而言之,
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

自九指神丐洪七公起,帮主之位连传三代,都是在前任帮主武功鼎盛的时候传位的。这是丐帮不简单的地方,从不谋求一统武林,却事实上领袖群伦千年之久。恐怕就是高人所讲的"无为而无不为"了。为什么要退位让贤呢?洪七公武功卓绝,又好食贪杯,食不厌精,有脱离丐帮事业的个人志趣和江湖地位。不当帮主之后,失去的只是锁链,得到的才是一切。像有人说远古的君王搞禅让,是因为君王做起来辛苦,却没有许多的享受。退位乃是解脱。黄蓉就更不同了,本身就是桃花岛的少主,富贵与她如云烟。当帮主一来是洪七公临危受命,二来不过玩玩,始终是个票友。不当就不当,轻松之至。如果是个穷小子,好不容易爬上来,一切富贵地位都全赖于此,说到退位让贤,哪有那么撇脱,就算七老八十,也是打死都不肯的了。比如那个庄聚贤。这就是另有人说的一种观点,领导一定要让有产者来当,要有独立于职位以外的个人财产和地位,并不是光靠这个(政治)吃饭维生。

接下来一个问题:那上一代的领导核心在健在,且一掌之内说不定就能取我性命。这个帮主当得岂不是有些尴尬。新帮主还如何开展工作呢?比如黄蓉传位于鲁有脚后,丐帮就是三代领导核心共处一室的局面。这个问题要是解决不了,丐帮的退休制度就还没有到家,算不上独步天下。而且,埋藏祸根。

所以光讲领导干部不搞终身制,是不灵光的。总不能像星宿派一样把过气的老家伙都干掉。也不能光靠自觉,当年丐帮杏子林政变,密谋搞掉乔峰时,那徐长老远远赶来,就颇有些倚老卖老、垂帘训政的味道。他忽然南巡而来,说一声把机密文书给他看,乔峰就乖乖交给他看了。

丐帮的好处就在历史的演进之中,慢慢慢慢形成了一套帮主立宪制的宪法。当然这个宪法不是成文的。成文的也有,像大多数江湖政党一样,有严格的门规,几准几不准,动辄砍手砍脚、三刀六洞。属于恩威并重的刑法,或者今人刘大生所谓"刑罪法"和"罚错法"的范围。之所以说丐帮的退休制度是先进的政治制度,是整个江湖共同的精神遗产,主要是指它那些不成文的,依据"先例"原则而形成的宪法习惯法。其主要功能就是制衡退下去的领导人,让大家迅速团结
在新一代领导核心的周围,不会在最高层另生枝节。

首要一点,是如何安置退下来的领导。以及老领导的行政级别和待遇问题。比如说,还是不是四菜一汤?大多数江湖团体,都让前任领导仍然享受帮主级待遇,由帮会为之配置警卫人员。唯有丐帮独行特立,帮主一旦退休,行政级别马上降一级,九袋还是九袋,但就成为长老之一,也不允许某些谄媚之徒继续称呼其为"帮主"。如果不在帮中做事,也没有工资可拿。见了新任帮主一样要行大礼。这一节在洪帮主传位给黄蓉时,说得很明白:"长老虽受帮主崇敬,但与帮中事务,须奉帮主号令处分,这是历代祖师爷传下的规矩,万万违背不得。只要帮主传下令来,普天下的乞丐须得凛遵。"
祖师爷传下的规矩,不立文字,用的是异邦英伦之人的判例法。之所以万万违背不得,乃是传统的积威所致。代代如此,规矩已深入人心,那新帮主也不用早请示、晚汇报,也不必担心某一天参加帮中的长老会,说今天有什么议题,却听到人家宣布经过投票表决,你娃已不是帮主了。

接下来一个妙不可言的合法性的道具,就是那一根晶莹碧绿的竹杖,和三十六路打狗棍法。他们共同的特征就是唯有帮主一人可以拥有。使得权力的交接有了一种神秘的仪式感。就像皇帝的玉玺。谁拿着谁就有了发言权和奉天承运的优势,失去玉玺的旧皇在某种意义上也就一文不值。因此这种道具就像一种化功大法,把权威从领袖个人的肉身中引出,放入玉玺或者打狗棒中,让权威非人化,从而完成真正意义上的换代交接。杨康偷了打狗棒后,跑去参加君山代表大会,说什么就是什么,居然当了几分钟的看守政府。等到黄蓉一亮相,施展打狗棒法,来了个七擒孟获,几次将竹杖从杨康手中夺回。大家一看,就知道谁才是真命天子了。

想想,如果来年某某人传位于某某人,也拿出这么一根打狗棒来,再传授一套纵横天下的棒法,第四代领导核心便可以牢牢形成,四海臣服。而且棒子只有一根,给了自己就没有罗。

解决了来自健在的上一代领导核心的掣肘,接下来又有一个如何制衡新任帮主的问题。这新帮主有了真命天子的行头和降龙十八掌、打狗棒法这两套妙绝天下的武功,若是心存不良,要做东方不败,千秋万世一统江山,甚至要搞世袭制。那又如何?这个问题不解决,丐帮的退休制度也还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话说千年之后江山真就一统,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天下再也没有乞丐穿州撞府,大唱莲花落。不久到了文攻武斗,全国混乱。有一人姓顾名准,说,保守派和造反派不过是党内两党制的一种变形。毛主席举轻若重,可比当年洪七公。

此话何解?丐帮为了钳制帮主的绝对权威,政治制度建树颇多,比如有着独立司法权的刑堂,由地位极高、铁面无私的执法长老负责。连帮主违法一样照罚不误。另外,丐帮极重地方自治,各地分舵经济实力雄厚,地方事务并不受帮主直接支配。从一袋至九袋弟子,等级森严,但相互隶属,到了八九袋弟子,人人部属众多,颇有间接封建制"附庸的附庸不是附庸"的味道。比起某些中央集权的江湖门派,已经胜出一筹。但是,丐帮最值得骄傲的,还是他的帮内两党制。

一党曰净衣派,出身中上人家,丰衣足食,衣着光鲜,并不真正行乞。可比之千年后出身机关军队大院的的保守派或者番邦的资产阶级政党。

一党曰污衣派,出身工农大众,根子红、立身正,不修边幅,站在行乞事业的第一线,坚持吃百家饭,不忘本。可比之千年后的造反派或者番邦的社会民主党。

洪七公执政时,四大长老中净衣党就占了三个。污衣党只有一个鲁有脚。但所有丐帮弟子中却是污衣党人多势众。这个局面是很典型的。虽然没有统计数字,但我们说丐帮百分之八十的财产都集中在不到百分之二十的净衣派手中,应该是比较接近于事实。洪七公为了调和两党的矛盾,便一年穿净衣,一年穿污衣。等于是象征性的轮流执政。但是翻云覆雨、坐收渔人之利的武功,比起千年后的毛泽东来就逊色多了。

也在千年之后,孤悬海外的台湾岛上,做过封疆大吏的吴祯国便曾经向蒋介石建议,说,现在该是组建反对党的时候了。这将使你达到比现在更高的历史地位。蒋帮主说,精英都在我们党内了,到哪里去组建反对党呢。吴长老说,好办。那就将我们党一分为二,轮流执政,不管谁在台上,你都是两党共同推崇的领袖。你还是唯一的帮主。

吴长老的意思就是让蒋介石作洪七公,但蒋某人思前顾后,还是觉得做东方不败好。一统江山,千秋万代,看谁不顺眼就可以杀谁。

说回丐帮。这个两党制也是不成文的习惯法,平衡了有产乞丐和无产乞丐之间的矛盾,也在很大程度上削弱和牵制了帮主的绝对权威。以洪七公那样的武功声望,多年来想调和两党的冲突,都是无功而返。后来寄情于山水美食之间,怕也有心灰意懒的意思。

丐帮无愧于江湖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在实质上的两党制以外,还有一套注重程序性的要求。最妙的就是帮主的登基大典。洪七公在荒岛传位于黄蓉时,"突然咳嗽一声,吐出一口浓痰,却落在黄蓉的衣角上"。黄蓉还以为是师傅伤势沉重,没有力气的缘故。洪爷叹一口气,说道:"他日众叫化正式向你参见,少不免有一件肮脏事。"到了君山代表大会,黄蓉才知道,原来帮主即位时,帮内每人都要上前向帮主吐一口痰,新帮主承幸过了一切污秽,方能执掌大权。

吐痰仪式的妙处就在于此,一个刚刚为所有人当了痰盂的人,如何化身为绝对权威和神性的偶像。如何颐指气使,成为像东方不败那样高山仰止、凌驾一切之上的君王。吐痰仪式在形式上去掉了帮主头上的五彩光环,一面祝贺,表示臣服,一面说,你老也别太得意了,你不是道德的化身,上帝的选民,你是公仆,是为人民服务的,必要的时候你是我们的痰盂。

在某种心理意义上,让这个帮主一辈子都抬不起头。不管前面是万丈深渊还是地雷阵,都只能鞠躬尽瘁,死而后己。

可惜丐帮的退休制度早已失传于江湖,那些近代的江湖门派你方唱罢我登场,摸着石头过河,再没有千年丐帮的气象。武林中腥风血雨,只剩下东方不败、岳不群和左冷禅这样的独夫寡人。
有诗为证:退休制度成绝响,神州不见洪七公。
2001-03-31于包家巷

[ 本帖最后由 ibed 于 2008-2-24 15:5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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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章,看得出作者深得金大侠个中三昧,换些比喻可上百家讲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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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百家讲坛,呵呵,还是别糟蹋王怡的文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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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红雪的逻辑与地毯式轰炸

傅红雪的逻辑与地毯式轰炸
王怡


傅红雪是古龙笔下一个身世不明、内热外冷的冷酷杀手,跛一只脚,一柄黑漆漆的刀即使在做爱时也永不离手。他从小被灌输了复仇的使命,十七年间,每天的生活就是千百次地练习拔刀。你走进一间房,看见刀光一闪,一只断臂掉落在你面前。你拾起来一看,觉得似曾相识,才猛然醒悟自己的手臂已经被人手起刀落。那么这个拔刀的人一定就是傅红雪。

在武侠的世界,仇恨最深、出手最快的杀人者莫过于傅红雪。黄易的新作《错乱江湖》中,洪七公与黄药师与傅红雪相遇,九指神丐的降龙十八掌连出手的机会都欠奉,就一刀,便被傅红雪重创。这个情节金庸的拥趸一定是不服气的,但我觉得基本可信。因为谁说过,比爱更持久的力量是仇恨。但傅红雪的悲剧在于,当他在"走不完天涯路,杀不尽仇人"的夜歌中来到了关东万马堂,他最终发现事实的的真相,并不是别人没有杀他的父亲,而是他自己根本不是当年被杀者的儿子。他的与生俱来的仇恨忽然落空,一切的恩怨原来与他无关。十七年来反复的拔刀,像西西弗斯艰难的将巨石推至山巅,却又跌回起点。

傅红雪还有勇气将那无根的仇恨重来一遍吗?仇恨是一种原罪,那个将他养大的女人告诉他:你一出生,雪就是红的。傅红雪的一生都摆脱不了这种原罪,即便仇恨的起点出自于误会和谎言,但仇恨的力量由此开始自我繁殖,起点已经变得不再重要。仇人就是仇人,想象中的仇人和真正的仇人已经没有了区别。最终只有仇人的死,才能让巨石落回起点,停止又一轮的周而复始。

在一切关于复仇的故事里,傅红雪的故事和汪曾祺先生写于抗战时期的小说《复仇》,以及余华早年的《鲜血梅花》,是最令我动心的。因为这几个篇章都暗示了仇恨的荒谬和无根。其中余华的小说,明显受到傅红雪这个人物的影响。复仇者像等待戈多一样寻找着杀父仇人,却阴差阳错,几番与仇人失之交臂。当复仇者最终得知仇人的死讯时,他已将一生的光阴虚掷在复仇的路上。如果命运如此无常,因果如此繁复,那么复仇这件事本身唯一的结局,其实是将复仇者自己拉入永劫不归的深渊。

复仇,永远是战争的一个主题,亦是执法者挥之不去的一个宏愿。除开佛教,几乎一切的宗教文明,似乎都暗藏甚至宣扬着复仇的因子。圣经旧约,就是典型的复仇文化,耶和华此人睚眦必报,即便末日审判,也多少带着复仇的意味。伊斯兰教更是直接崛起于战火当中,真主安拉与耶和华一样,首先是部落的战神。儒教孔圣人也是讲究"以直报直"的,老百姓说:有仇不报非君子。孔子的逻辑是:如果对你不好的人你以德报之,那么对你好的人你又以什么去报之呢?这个逻辑有点现代经济学预期学派的味道,如果对你好和对你不好的效果都一样,为什么还要对你好?

二战中美国对于东京的轰炸,主要的根源就是复仇。甚至投放原子弹,也是复仇的动机胜过了结束战争的努力。如果按照孔子的逻辑,复仇是对罪过的回报和惩罚,如果犯罪和不犯罪的效果都是一样的,那么为什么不去犯罪呢?所以不复仇就等于纵容罪过。以怨报怨,以德报德就是符合正义的。复仇将比不复仇更有助于减少未来的罪过。

但是假如形成冤冤相报何时了的循环往复,我们却看到复仇的行为往往没有减少,反而膨胀了未来的罪过。如果复仇是正义的,为什么会冤冤相报?在现代社会,我们看到一个杀人犯被法律判为死刑,是没有人站出来复仇的。法律的罪罚相当的原则其实就是孔子所言的 "以直报直"。那么法律对于罪行的惩罚是否就等于是复仇?

我愿意把法律的惩戒,理解为进入一个正当程序之中的复仇。复仇的正义性,只有当复仇的权力从个人的手中被夺走而交给法律时,只有当复仇的行为由一个正当的程序所决定时,复仇才不会激起冤冤相报。复仇者的资格才不会被怀疑。而作为个体的受害者也才不会被复仇的欲念拉入不能自拔的深渊。传言当初向广岛、长崎投放原子弹的飞行员不堪承受精神自责,最终有人选择了自杀。可见复仇这件事在名义上的正当性,并不能掩盖复仇行为本身的不义。

当傅红雪去与仇人决斗时,他的女人问道:你有把握胜过他吗?
傅红雪说:没有把握。
他的女人说:既然没有把握为什么还要去呢?
傅红雪答道:如果我有十足的把握杀死他,我就不会去了。因为那就不是决斗,而是谋杀。

在傅红雪的逻辑里,复仇这件事的正义性是与手段有关的,复仇不等于谋杀。而在自身安全的情形下谋杀一个人,则是不正义的。谋杀一个凶手,同样是谋杀。这个逻辑其实也构成了投放原子弹的美国飞行员最根本的困惑。自二战轰炸东京以来,大规模的居高临下的地毯式轰炸成为美国最常见的战争和复仇的方式。从越南到伊拉克,从南联盟到今天的阿富汗。但是战争与屠杀的区别,也许并不仅仅在于理由和动机,而在于手段。正义的战争可以允许偷袭,允许欺诈,但战争在本质上应该是一种决斗,而绝非谋杀。

美国作家,小说《裸者与死者》的作者诺曼梅勒,他在接受采访时,对科索沃战争的看法就和傅红雪如出一辙。梅勒这样指责美国人:"你去打仗,从一万五千英尺高空扔炸弹而自己不损一条人命,这是耻辱!你去打仗,自己不流血就打赢了,这不是打仗,这是处决。这是一种不加区分的处决,而你连你在处决谁都不知道。"

然而劫持民航飞机撞毁世贸中心的恐怖分子呢?他们的手段就不是谋杀,而像是决斗,是与数千名无辜者同归于尽。美国的复仇则是居高临下的轰炸。一枚号称"雏菊切刀"的巨无霸炸弹扔下去,就可以炸死方圆600米之内的一切生物。那么谁是比谁更加无耻的呢?强弱之分和这种手段的迥异又能不能反过来掩盖理由与动机?据《波士顿环球报》报道,在贝鲁特和开罗,那些喝着可口可乐的反美青年们,他们感到无法接受的就是"一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居然要去摧毁一个贫穷的小国"。一个不讲求程序正义的执法者,和一个盗亦有道的罪犯,这是香港黑社会电影里常常出现的对峙场面。那么我们选择支持谁?

在实质正义与行为手段之间,在所谓的文明冲突和作为原罪的仇恨之间,理应一个都不宽恕。敢死队一样具有献身精神的恐怖分子,其滔天罪恶和对与文明底线的挑战,并不能因其敢于搭上自己的性命而有丝毫改观。而美国反恐怖主义的战争与复仇,也没有理由使一场师出有名的战争沦为居高临下的屠杀。尤其当美国国内的民权状况在战争的影响下,都受到来自国家安全名义下的打击和削减的时候。我们对于复仇者的支持是危险的。

伊斯兰世界的无数年轻人,就像是一出生就被告之"雪是红的"的傅红雪,他们每天反复的练习拔刀,真正的敌人和想象中的敌人在冤冤相报的轮回中已经融为一炉。在"文明的冲突 "的理解模式里,美国及其代表的文明势力,看上去就是他们的不折不扣的杀父仇人。而今天的美国也就像那个万马堂的堂主,在遭到复仇的打击时将每一个附近的高手都视为凶手,或者在草木皆兵的恐惧中像《鲜血梅花》中的阮海阔,踏上复仇和找寻仇人的漫长之路。最终将自身拉入复仇的深渊,将两百年的民主政体绑上一辆危险的战车。

这不是不可能的结局。强势者的同态复仇,最大的可能不是把仇人拉到自己的水准上来,而是把自己降到仇人的水准上去。

2001-11-09于包家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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