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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医保离芜湖有多远?

全民医保离芜湖有多远?

时间:2008-2-27 2:11:17  来源:大江晚报
67岁的李如艳是东郊路一位普通居民。5年前她突然患病,但家境贫困而无法彻底医治。2007年5月,芜湖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她参加了“医保”。2007年11月20日,她又感到身体不适,医生检查发现她患甲亢多年,不得不住进了医院。除在刚住院时付了2000元外,就再也没有交过医药费。
   自2007年以来,芜湖市像李如艳这样因为享受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而“病有所医”的居民,在芜湖市已经发展到26.36万人,芜湖市也因此被国务院列为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

    “一卡通”:
     城乡共享“病有所医”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芜湖市今年的23项民生工程之一。去年4月15日,市政府审议通过了《芜湖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2007年7月1日,我市正式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七更点社区街头宣传点,家住赵家村的低保户老人戚跃海和老伴早早来到这里办理参保手续,年过六旬的他们早就盼着能够享受医保政策。老人办好了一切手续后高兴地说:“以前有小毛病,都不敢上医院。现在有了医疗保险,以后生病就有保障了。政府这件事办得好,为老百姓解决了一个大问题啊!”青山街社区有一位名叫赵德全的老人,今年已经87岁了,她远在上海的儿子在得知芜湖市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特地从上海赶回芜湖,为母亲办理了参保手续。在该社区已办理的参保人员中,有半数以上为老人。实施新政首日就有1220人办理了参保手续。  
     据了解,芜湖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市、县分级统筹管理。其中,市区范围内统一政策,分区管理,城镇居民参保,由县、区劳动保障经办机构办理参加登记手续,地税部门征收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为了方便居民参保,我市实行了分类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办法。属全日制在校学生的,由所在学校统一负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其他参保人员可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由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统一到县区劳动保障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据悉,芜湖市今年计划实现城镇居民参保25万人的目标,截至去年11月,已有26.23万居民参加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其中有许多居民已经开始享受城镇居民医保带来的实惠。从去年9月1日起,参保人员只要凭借存储着个人信息的IC卡到医保定点就医,便可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带来的益处。
     “三合一”:
     居民最多只付200元

     作为一种新型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职工医疗保险有着很多的不同,如职工医疗保险是按月交纳,并且由职工、单位各负担一部分;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按年交纳,由居民和政府各负担一部分。另外,居民医疗保险是交一年享受一年的医疗保险待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建个人账户,只用于支付住院和门诊慢性病的医疗费用。
    芜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的是个人缴费、财政补助和社会捐助相结合的原则。
    个人缴费标准:市区城镇居民和全日制学校在校生每人每年个人只交40元;18周岁非在校居民每人每年个人只交70元;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每人每年最多交200元。低保对象、重症残疾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交费还减半。三县个人缴费由县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
    财政补贴标准:市区每人每年补贴9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20元,省财政补贴30元,市财政补贴20元,区财政补贴20元;对低保对象、重症残疾人员、重点优抚的非从事城镇居民,市区两级对其个人缴费部分再给予适应补助;三县每人每年补贴6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20元,省财政补贴30元,县财政补贴10元。
     居民报销标准:为了保障住院和门诊慢性病的医疗费用,芜湖市城镇医疗保险不设个人账户。参保全日制在校学生和18岁以下非在校生在不超过10万元医疗费用,其他参保的城镇居民在不超过5万元的医疗费用范围内按规定比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大病医疗救助金最高支付标准由原来的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
    截止去年11月,芜湖市参保人员申报医疗费1067人,累计报销医疗费用299.65万元。
    “医保新政” :
     惠及异地安置人员  
    现住上海的张云霞老人,近日给她在芜湖的儿子打来电话,要他仔细地了解一下我市的参保异地安置(驻外)人员新政策。1月1日起,随着我市职工医保惠民新政的正式实施,我市参保异地安置(驻外)人员医疗待遇大幅提高,看病就医更加方便。同时,异地安置办理及就医管理将更加规范。张云霞老人在上海得知这一消息后非常高兴,她在电话中表示:这样的好政策,我们老百姓欢迎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医疗保险民生工程建设,医疗保障基本实现了全覆盖。目前,我市已初步形成了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以及商业医疗保险为补充的医疗保障体系。
    随着我市职工医疗保险深入推进,参保人数大量增加,参保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和单位驻外工作人员数量随之增多,解决参保异地安置(驻外)人员就医、医疗待遇成为一项重要工作。据悉,异地安置(驻外)医保政策调整前,参保异地安置(驻外)人员医疗待遇与居住在芜的参保人员有较大差距。2008年1月1日起新政实施后,参保异地安置(驻外)人员医疗待遇与居住在芜的参保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其待遇较前将提高20%。待遇提高幅度为历次政策调整时最大的一次,这将大大减轻异地安置和驻外人员、特别是退休异地安置年老多病的参保人员的医疗个人负担。此外,异地安置(驻外)人员回芜看病,与居住在芜的参保人员一样,可持医保IC卡在我市定点医院就医和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不仅待遇提高了,回芜看病就医也更加方便,改变了过去异地安置人员回芜看病也要现金垫付的状况。
    为稳妥实施新政,市医保中心已采取多种措施开展落实工作,已印制《芜湖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驻外)人员申请审批表》和《异地安置(驻外)人员就诊证》,同时印发《参保异地安置(驻外)人员须知》,方便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了解政策新规。《须知》对异地安置(驻外)办理程序、如何就医、医疗待遇及办理报销时需要注意的事项等作了详细说明。     
    “全民医保”:
      梦想不再遥远
    家住吉和街道青山街社区的闵志良并不掩饰心中的喜悦之情,由于是低保户,他们夫妻俩只用交一半的钱———每人100元。他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让我们弱势群体看到了希望,这是政府为我们办的一件大实事,大好事。”参保居民普遍认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于他们的健康是一个有益的保障。一位曹姓个体户的话很有代表性,他说:“一年花200元钱,假如生病了,有个保障;若不生病,就当是献一份爱心,支持那些生病需要帮助的人。”
    正如芜湖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人所说,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举措,是解决广大城镇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重大决策。
为了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该市政府相继制定出台了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结算管理规定等配套文件,按“简化手续、方便群众”的原则,规范操作流程,切实方便了参保城镇居民缴费和享受待遇。市政府还与各县、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市劳动保障部门将这一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考核范围。继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去年7月1日实施后,三县的医保政策也已出台,正在加快实施。  
    据该负责人介绍,随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启动,加上职工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社会医疗救助体系,芜湖市将基本形成“全民医保”的局面。市政府力图做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广泛覆盖,为最广大的居民谋求基本的利益。  记者   石琼   李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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